1.參與聯盟學校:苗栗縣立頭屋國民中學、苗栗縣頭屋鄉頭屋國民小學、苗栗縣頭屋鄉明德國民小學、苗栗縣立大西國民中學、苗栗縣立造橋國民中學、苗栗縣造橋鄉造橋國民小學、苗栗縣造橋鄉錦水國民小學、苗栗縣造橋鄉僑樂國民小學與苗栗縣三灣鄉三灣國民小學大坪分校。
2.109學年度午餐供應起訖時間:109.08.01起至110.07.31止。
3.午餐餐費價格:每人每餐新台幣40元整。
4.營養午餐餐費退費原則:
(1) 參加學校營養午餐之教職員工生因故請假,請於3日前(不含例假日)辦妥停餐手續者,應退還請假期間之午餐費。
(2) 因法定假由(如病假、喪假、產假等)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至教職員工生臨時請假者(須檢具證明資料),於完成請假時之次日為退費起始日(當日不予退費)。
(3) 因天災等因素致臨時停課者,如在廠商未備餐前,應退還午餐費。
(4) 經填寫申請表,完成停餐手續者,將於學期結束前,統一辦理退費。
(5) 參加學校校外教學相關活動者,活動承辦人員須於活動開始前7日(不含例假日)協助辦妥停餐手續者,應退還請假期間之午餐費。
5.午餐基本費收費、退費及搭伙收費原則:每人每學期200元整;午餐基本費按人次收費(搭伙教職員亦同),中途退出不退費;轉學生及短期(六週內)代課老師分三階段收退費。
6.午餐燃料費收費、退費及搭伙收費原則:每人每學期160元整:午餐燃料費按人次收費(搭伙教職員亦同),中途退出不退費;轉學生及短期(六週內)代課老師分三階段收退費。
7.菜樣變化及特餐次數:勾芡類1週不得多於2道菜;每週供應1次特餐,其主食內容為麵食、米粉…等(供應內容應包含一道主食、三菜及一湯等),每月特餐不得重複,每週至多一次甜湯;每學期供應1次蔬食餐點。
8.水果供應次數:每週供應1次水果,每月至少供應2種不同之水果,水果以當季、完整為原則。
9.乳品供應次數:每週供應1次乳品(應符合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相關規範),容量125c.c.;供應鮮乳需以冷藏車運送,確保品質。
10.食材供應原則:所供應之食材,均須符合三章一Q要件---即食材均應採用1.具有機農產品標章、2.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標章、3.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4.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或5.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二維條碼(QR Code)標示之蔬菜。國產水果應優先提供一半以上契約供應次數。
11.為免營養午餐有食用瘦肉精疑慮,本聯盟已於109年12月7日與午餐團膳供應廠商完成換約,本聯盟午餐食材限用國產在地牛肉、豬肉。
12.若有未盡事宜,請洽明德國小午餐秘書或本聯盟各校午餐秘書。明德國小午餐秘書電話:037-2523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