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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類-「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3點附件2至附件7、附件7之1、附件7之2、附件10至附件12,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10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2254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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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3點附件2至附件7、附件7之1、附件7之2、附件10至附件12,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10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2254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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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073_0200382_「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3點附件2至附件7、附件7之1、附件7之2、附件10至附件12.pdf
1279073_0200382_「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三點相關附件.pdf


發布時間: 2025-09-15 13:19:17
發布單位: 明德國小總務處



上次更新時間: 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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