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類-請學校及幼兒園加強教育部函頒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 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 引」各項措施,以維護師生健康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6572號函辦理。
二、請提醒學校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確實遵守「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如出現發燒、咳嗽等COVID-19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班),並儘速就醫,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落實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一)個人衛生:
1、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體溫,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2、落實入校(園)時及下午上課前師生體溫量測(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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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防疫宣導.jpg
| 發布時間: |
2021-09-16 09:29:37 |
| 發布單位: |
明德國小總務處 |